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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预防电动车引发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火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电动车火灾危害。
电动车大多在室内停放和充电,有的甚至停放在走到,楼梯间等公共区域,由于电动车车体大部分易 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圾容易成伤亡。
二,落实停放充电管理责任。
对于有物业服务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主管单位住宅小区,楼院,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依据《物业管理条例》,对管理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辖区乡镇人民政府。
三,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
应当将电动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应-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防止发生火灾。
四,严厉查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单立即组织对,楼院开展电动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应当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车和为电动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应当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现电动车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时,要及时拨打“96119”举报电话或者通过有效途径,向公安机关举报。
本通告所称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构成违反消防管理行为的,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型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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